雅高控股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雅高))致力健全和發展雅高企業區域經銷網絡體系,并真誠地希望與有志之士長久合作、攜手發展、營造雅高品牌利益共同體,實現“雙贏”的目標。
(一)經銷商的制度規則
1、利益共享、風險共擔
(1)共同參與市場價格管理,保證產品的競爭優勢和客戶利益;
(2)共同維護并拓展品牌知名度與美譽度;
(3)協作展開售后服務工作,盡量降低產品質量以外的風險;
2、資源共享、物流暢通
(1)共享信息、配送及通路資源;
(2)選擇進入,確保物流暢通、市場穩定;
(4)共同開發、管理分銷渠道;
3、統一目標,共同發展、尋求市場最大化
(1)目標統一,共同尋求產品市場最大化及區域品牌最優化;
(4)長期合作,共同發展,以誠信、理解、互動為基礎。
(二)經銷商要具備的條件
1、有強烈的事業心、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商業道德,重合同、守信譽、品行端正、實事求是、言行一致;
2、具有較強的資金實力,有一定的加工能力,有一定規模的營銷場所,有穩定的、高素質的營銷隊伍;
3、在行業內有較好的信譽,在社會上有良好的聲譽;
4、有豐富的建材銷售經驗和營銷推廣能力,特別是在當地有很好的工程業務競爭能力,有較強的競爭意識;
5、有較強的品牌意識,熟悉品牌正規運作,以 “雅高” 為主推品牌,并能為“雅高”品牌建立專門的業務隊伍;
6、有較強的市場滲透力,有系統的網絡營運能力,愿意在市場營銷上與“雅高”共同投入,去培育一個強大且優秀的“雅高”品牌;
7、有履行與雅高簽訂的協議條款及規定的決心和行動,并接受雅高統一的營銷理念和營銷業務指導,保證能夠嚴格執行雅高的市場營銷管理制度;
8、有完成合同約定年度銷售任務的決心和行動。